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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解读

作者: 来源:南粤安全文化网 关注: 时间:2016-5-21 14:41:00

 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安全操作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依然存在,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为此,国家邮政局制定发布了快递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 0149-2015),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标准对安全操作的四个关键环节,即收寄、分拣、运输、投递,以及两类特殊情况,即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和安全事件处理,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收寄:把好安全生产第一关 

收寄安全是保障快递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标准对收寄环节关键的安全防控点进行了细致分析,提出了验视、封装和信息核对三个风险点在操作上的具体要求。其中,验视环节,提出了八条具体操作要求,包括现场验视、验视监控、重点查验内容、逐层清查、逐件清查、再次验视、验视后做出标识以及注意人身安全等内容。封装环节,标准从便于运输、便于装卸和适度包装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信息核对环节,应依法依规进行。收寄时,应提前告知收寄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分拣:详细规定四个关键点

分拣涉及操作准备、装卸、分拣和安全检查四个关键点。操作准备环节,应重点检查分拣处理场所。装卸环节,坚持“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分类摆放”的装卸原则;装载时,快件不应超出车辆核定载重,装载完成后应对车厢进行安全检查;卸载时,车辆应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按要求停靠车辆,驾驶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共同验证封签完整后开启车门;装载和卸载快件车辆应熄火并拉紧驻车制动,普通快件脱手时离摆放快件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易碎件不应超过10㎝。分拣环节,若人工操作,光线较弱、车辆较多时,操作人员服装应加反光条,确保人身安全。安全检查环节,要求检查设备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开机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应擅离岗位或让非专业人员代岗操作。

运输:重点规范车辆检查及驾驶

运输环节,标准重点规定了车辆检查、车辆驾驶两个关键点。车辆检查,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建立并执行车辆检查制度,配备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场站现场管理、驾驶员行为规范等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出车前对运输车辆的车况、门锁、消防器材等进行核查,保证车辆正常运输。车辆驾驶,标准提出五条具体要求,并强调驾驶员不应疲劳驾驶,每连续行驶4h应停车休息20min或更换驾驶员,夜间连续驾驶不应超过3h。

投递:大件携带“先派后装、重不压轻”

投递环节,标准重点对快件携带、快件投递两个关键点进行了规定。快件携带时,文件及小件、大件、超大超重快件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如文件及小件应分类顺序放入投递车辆或快递业务员随身携带的盛装容器内,大件应按“先派后装、重不压轻”原则放入投递车辆的容器中等。快件投递时,车辆的停放、投递签收、投入智能快件箱、无法投递、代收货款快件的投递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重大活动时期:专区处理和集中安检

重大活动是指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国事活动、国际交往活动、国家庆典、重要赛事等。参照奥运会、世博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安保经验,标准对重大活动时期的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进行了规定。概括来说,就是专区处理、集中安检、重点查验、统一投递、减少中转。

安全事件处理 :人员安全优先

安全事件处理应按照“人员安全、快件安全、财产安全”的顺序。同时,标准还对发生快件被盗被抢事件、交通事故、遭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进行了规定。标准特别要求快递服务组织按照国家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邮政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实行 24h 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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