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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二)
作者: 来源: 关注: 时间:2015-11-17 12:39:00
要向企业宣传新《环保法》,让企业明白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严格是环保部门执法的基本要求,守法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低要求。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方在人,而不在自然。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能,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许多企业不惜偷排偷放,故意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要加大新《环保法》宣传力度,让企业知道,处罚也是教育,守法是必须遵守的底线。正像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所说,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
要让政府了解新《环保法》,推动政府落实环境责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如果政府不带头守法,法律实施必定会成为空中楼阁。不过,我们要洞悉,“管”政府的法律有很多,新《环保法》政府不一定“记得住”;之前有环境保护做得好的地方,也不一定是完全依法,有可能是政治觉悟高。要让政府知道,从前打招呼干涉环境执法,大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不能再有了。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一系列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制度,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向人大报告制度等等。
改善环境质量压力大、消除环境风险压力大,是很多地方面临的共性难题。破解环保困境,需要提高违法成本以强化环境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需要明确政府定位以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所有这些,都要靠法律来规范。强化依法治污,可以引导和倒逼污染企业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引导和倒逼地方政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因此,我们应当坚定这样一种认知,依法治污,是从根本上遏制污染的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是大势;依法治污,要强势。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任何人都不要高估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能力,不要低估了党和国家治理污染的决心,更不要错估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因势而谋、应势而动彰大略,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显大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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