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HSE法规 > 环境法规环境法规
趁雨天偷排污水逃不出法网恢恢
作者: 来源:杭州网 关注: 时间:2014-10-14 8:51:00
巍巍天目,清清苕溪,临安以这绿水青山而闻名,可偏有人做着破坏环境的勾当。
今年5月13日的一场大雨,成为这些人作案的有利掩护。
当晚,环境监察人员在临安市於潜镇昔口村进行夜间巡查,走到杭州亚中铝业有限公司附近时,发现亚中铝业公司正在向雨水井违规排放污水,大量含铬的废水通过雨水井排放至厂外水渠,最终汇入临安的太阳溪中。
亚中铝业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铝合金产品的公司,实际负责人57岁的女子王某,文化程度不高。这家公司的污水处理设备并不完善,污水处理管理方面也是漏洞百出。
5月10日,负责污水处理的郑某发现沉淀池里的污水碱性含量太高,以化学方法处理不了。王某见状,就说了句:“你自己想办法。”而正是这句话,让她和郑某都可能面临刑责。
5月13日晚,这家公司偷排了未经处理的废水9吨多。经检测,雨水井中的总铬含量是标准的63倍多,六价铬为127倍多,水渠中的六价铬含量则为国家规定的352倍,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这起污染环境罪案件昨天在临安法院开审,王某、郑某均认罪,法庭未当庭宣判。
今年以来,临安法院共审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涉环境类刑事案件6件9人。而本案是该院审理的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