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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企业上榜安全生产“黑名单” 评优一票否决

作者: 来源:青岛日报 关注: 时间:2015-1-4 9:24:00

  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忽视安全,导致一名工人死亡,事发后没有向安监或建设部门报告……这家名为青岛御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即日起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成为青岛市实施该项制度以来首家上榜企业。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获悉的。

  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通报:2014年9月18日,青岛御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胶州恒翔金水苑住宅小区项目14号楼阳台返梁施工作业期间,一劳务人员在用冲击钻打眼时身体失去平衡,坠落地面致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群众举报,胶州市政府调查认定:本次事故为一起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忽视安全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青岛御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在事故发生后未向安全监管局或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报告。11月20日,胶州市安全监管局依法对青岛御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2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董事长李福来处上一年年收入130%即人民币6.2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按照青岛市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管理期限内,除依法对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外,还将实施以下监管监察措施:企业须于每月20日前向负责该企业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书面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负责该企业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追踪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主管(监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据了解,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延长“黑名单”管理期限一年,负责该企业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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