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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法下月一审在即 将倒逼产业升级显著利好环保企业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关注: 时间:2016-7-14 14:03:00

             在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凸显的今天,环保税开征的脚步越来越近。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法》将在本月进行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有望年内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将以立法形式确认固化,税率有可能根据经济形势再适度调高,税收大头有望留给地方。

    环保税法下月提交国务院

来自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有望在8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可望年内出台。比起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草案作了进一步调整,包括税率增设“上限”即三倍以上须报国务院批准,对地方授权做出进一步缩减,涉及税务环保两主体的征管环节也更加明确。

业内专家指出,考虑到排污费征收在我国已经有多年经验,环保税制的设计基本上参照和借鉴了之前排污费制度,因此,征税总体范围和税率下限都与之前排污费制度相一致。征收范围是以主要污染物排放行为作为对象,重点监控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纺织、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等。

不过,尽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环保税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但税率只设置了“下限”而没有设置“上限”,将上限授权给地方政府,这种方式与过去有很大不同。也就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标准上适当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并报国务院备案。

而在草案中,对“上限”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即三倍以上须报国务院批准,三倍以内采用备案制。“不明确设置上线,这样可以为未来预留空间,同时不给地方太多的权限。”上述人士称,其他方面的地方授权也进行了进一步缩减和明确。

 

税收或偏向地方

除了费改税,适当提高税率也是改革的要点。根据《意见稿》,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的税额分别为1.2元和1.4元,固体废物每吨税额从5元到30元不等。

对此,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苏明指出,现在经济形势下,企业还是非常困难,如果完全按照环境的治理水平来安排税率,企业难以承受。因此,虽然《意见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但各地调控空间大,而且对排放超标的行为惩戒力度加大。

同时,过去由环保部门“自收自管”的排污费征管模式,也将改为“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环境税征管模式。草案中对征管环节作了进一步的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双方的关系,即纳税人所有的申报、征收等都直接面对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传递给环保部门,待环保部门出具复核意见之后,依照意见再调整。

与此同时,环保税很有可能会设计成中央地方分享税,税收大头有望留给地方。专家指出,按照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环境税税收留给地方是合理的。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心,一些地方可能会将其作为招商引资的一种手段,通过税收优惠来实现招商引资,这可能会影响环境税的实施效果。

 

费改税明显利好环保产业

环境税无疑会加大部分污染企业负担,但却能减轻绿色企业的压力,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首先是利好一些环保企业,比如污水处理及治理污染的相关企业。因为费改税以后执行力度肯定会增大,而污染企业要治理排污,无论是自己治理或是请第三方治理,都是给环保创造了更大的需求市场。

污染排放比较多的行业肯定会增加成本,但同时也会有更多动力进行技术改造,以获得更好的发展模式。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不会只关注自己三、五年的发展,如果从战略角度考虑,引进治污的技术革新更合适。对于做治污装备的企业,也同样起到推动作用。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会长赵笠钧认为,征收环保税可以倒逼产业升级。但征税要基于第三方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审计,同步启动环境服务业的发展,避免出现政府选择性执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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