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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HSE管理(三)
作者: 来源: 关注: 时间:2015-10-20 10:31:00
有关安全技术知识
(一)、高处作业:(1)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防护:高处作业要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同时佩戴安全带并拴挂在稳固点上(高挂低用)
(二)、“ 四口”作业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通道口:在施工过程中建筑物的出入口和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以及井字架、龙门架和外用电梯地面的进料口,必须支搭安全防护棚;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确保安全生产。
预留孔洞口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混凝土楼板面等处边长为150cm* 150cm的洞口,四周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挂密目安全网,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安全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或挡脚笆。
4、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m的安全防护栏杆,凡是对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必须进行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有固定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拆走。
(三)、“ 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防护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0mm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以下简称“ 五临边”。
1、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安全防护栏杆
2、在施工工程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作业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
(四)、在特殊环境下作业,必须穿戴好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与护具
(五)、安全用电
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实施,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设置的配电盘、箱及开关箱、用电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专人负责管理。
1、施工现场执行三相五线制配电。
2、执行电气规范,实施一机一闸一保护。
3、电气用具须装保护接零(地线)。
4、电线不准拖地,通道之间电线须加以保护,架空或埋地。
5、施工现场电气开关箱按规范标准安装。
6、定期检查及保养电器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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